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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十百工程”建设2013年入选人员培养期满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04 浏览次数:

  

 

各位入选人员:  

根据《山东高校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学术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管理办法》(鲁高工委通字[2013]38号)的要求,现将培养期满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1、考核时间:7月中旬  

2、考核方式:  

对学术带头人入选人员采取材料审核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对表现优秀、成果突出者,省委高校工委确定为“山东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学术带头人”。  

骨干教师入选人员采取材料审核与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对表现优秀、成果突出者,省委高校工委确定为“山东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  

3、须提交的材料及提交时间:  

每位入选人员需提供一份个人总结报告(一式五份,主要总结三年来的教学、科研、获奖等方面的情况,无需填写培养考核表),并提交与“考核标准”中规定项目相符合的材料或材料复印件(一式五份,每份装订在一起,提交材料一律不退,“考核标准”见附件)。  

6 30 前,将以上材料报送至山东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与教师培训基地(地址: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邮编:250100),收件人:陈明琨;联系电话:15069025165。同时将个人总结报告电子版发至培训基地邮箱(sdjspxjd@163.com)。  

4.所寄纸质材料须加盖公章  

 

       山东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与教师培训基地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